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100101000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青少年提供多门类项目的艺术、科技、文化等培训服务,组织青少年兴趣爱好者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发掘青少年特长和潜能;组织开展市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互相促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独特的育人功能。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责任,大力提升单位党建工作水平
保山市青少年宫按照市委、团市委的要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当前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九大精神” 专题教育等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加强职工队伍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好“一把手”上党课;党员、班子成员带头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体职工党性教育学习等活动。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结合业务实际推出亮点,以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促进各类业务成效进一步凸显。
2.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提升软实力
为了不断壮大服务教育广大青少年的专业队伍、突出保山市青少年宫的校外教育阵地功能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单位软实力。
一是强化对现有师资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各专业教师参加校本研修、2021奥鹏教育培训,订阅美术、音乐、绘画、书法等艺术类书籍,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自身“知识造血”能力,组织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教育活动的交流讨论,将经验梳理总结后分发学习。
三是加强新进年轻员工的教育培养。给新进年轻职工提供学习锻炼机会,安排参加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科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让青年人挑起担子。
3.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校外教育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比赛。2021年11月27日、28日我单位组织培训班300多名学员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第二十八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本次考级涵盖美术、舞蹈、声乐、钢琴、书法、古筝等十余个项目,参考学员均顺利过级,过级率100.00%。
二是寒暑假各类培训圆满结束。我单位积极发挥校外教育活动阵地的功能作用,面向全市青少年儿童,举办假期培训活动。培训活动开设了美术、书法、舞蹈、声乐、钢琴、古筝、陶艺、围棋、益智班、作业辅导、围棋11个项目,共10多个培训班,对全市10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培训。优质的教学和服务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让社会各界对我们青少年宫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是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要求。结合我单位校外教育主阵地功能,我单位于2021年3月开始帮扶瓦渡乡荒田村小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留守儿童开展第二课堂公益教学活动。2021年一共进行了6次送教下乡,课程内容包括:美术、书法、声乐、舞蹈、亲子等,以促进荒田村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升综合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保山市青少年宫。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度收入合计2,942,86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2,868.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8,884.04元,增加4.2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新招考了1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教师调整基本工资,所以收入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度支出合计2,942,868.03元。其中:基本支出2,483,351.00元,占总支出的84.39%;项目支出459,517.03元,占总支出的1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8,884.04元,增加4.2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新招考了1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教师调基本工资,所以收入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3,35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545.97元,增加8.07%,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在职教师增加,导致职业年金、各项保险及体检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3,451.00元,占基本支出的95.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9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青少年宫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9,517.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661.93元,减少12.67%,主要原因为今年减少了日常教学培训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日常教学培训经费总支出431,517.03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31,517.03元。2021年到瓦渡乡荒田小学送教下乡6次(美术、舞蹈、音乐、书法),到保山市关爱学校送教2次(舞蹈、声乐),丰富乡村学校学生学习内容,促进全面发展,关爱残疾儿童。提高学生家长对培训教学的满意度,满意度95%以上。组织各专业教师参加校本研修、2021奥鹏教育培训,订阅美术、音乐、绘画、书法等艺术类书籍,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2021年11月27日、28日我单位组织培训班300多名学员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第二十八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本次考级涵盖美术、舞蹈、声乐、钢琴、书法、古筝等十余个项目,参考学员均顺利过级,过级率100.00%。
2.教学设备购置共支出15,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5,000.00。为了更好的开展培训班教学,购置了教学设备实物投影仪2套、古筝1架、美术班两个教室的学生书架16个。
3.办公设备共支出13,0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3,000.00元。为了更好的开展青少年宫管理工作和提升教师办公环境,购置办公桌椅两套、档案柜3个、茶水柜2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2,86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8,884.04元,增加4.21%,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新招考了1名专业技术人员,导致职业年金、各项保险及体检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322,449.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2%。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22,449.87元。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05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0,056.80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264,201.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4,201.36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6,1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160.00元;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对比无变动。2020年、2021年均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青少年宫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青少年宫资产总额4,307,071.92元,其中,流动资产1,718.14元,固定资产4,305,352.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580.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862.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307071.92 |
1718.14 |
4305352.78 |
3188359.37 |
0.00 |
0.00 |
1116993.41 |
0.00 |
0.00 |
1.00 |
0.0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青少年宫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641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