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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保山市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启动
2021-03-29 16:52  

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文明号”优化调整工作指引》要求,结合《保山市“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团市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保山市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

一、评选第九届保山市青年文明号

(一)评选范围

符合评选标准且未获得过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市直及中央、省属驻保单位和集体,各县(市、区)团委命名的或县(市、区)团委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命名的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二)评选标准

1.符合《保山市青年文明号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硬,集体的工作业绩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2.创建工作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工作载体有效,集体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中心大局、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自觉弘扬职业文明、践行职业道德,传播社会正能量,促进行业文化发展;发挥集体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具有较高的行业和社会认可度。

4.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开展的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5.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

6.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集体未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且集体或成员无违法违纪情形。

(三)评选方式

评选遵循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双向推荐的基本原则,包括自主申评和县级推荐两种方式。团市委经审定后,对切实具有先进性、带有示范性、体现时代性的优秀青年集体予以命名。

1.自主申评。市直及中央、省属驻保单位或集体可对照评选标准,自主向团市委进行申报。申报前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同意并填写完善《保山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后,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材料。

2.县级推荐。各县(市、区)团委各推荐2个集体参评,要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在全面了解推荐集体的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后,择优向上推荐。推荐后应落实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青年文明号”优化调整工作指引》,切实把握新时期青年文明号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定位,通过突出创建导向、规范达标标准、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作用发挥等务实举措,努力使青年文明号工作成为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对党政工作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参照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团委要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安排县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工作。

(二)注重质量,按时推报。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推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把控,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参加评选第九届保山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需填写申报表(附件1),撰写3000字以内创建情况材料并提供2—3张工作图片,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含纸质版、电子版)。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推报工作的,视同放弃参评。各单位推报工作完成后,不得再调换集体。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收费,不得借评选之机从事任何违规违纪活动。一旦发现以任何形式收费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推报资格并严肃查处。推报过程中注意优化工作流程,杜绝形式主义。要畅通监督渠道,依托对外窗口、服务载体及新媒体平台,主动亮明身份标识,亮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宣传,正向引导。“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是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而实施的青年文明工程。各级团组织要带领广大青年团结拼搏、再接再厉,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为契机,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联系人:曹立玲,联系电话:0875-3136905。

电子邮箱:gqtbssw@163.com。

 

共青团保山市委

2021年3月29日

附件【附件2 “青年文明号”优化调整工作指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第九届保山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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