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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市人大、市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保山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6.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7.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8.作为全市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9.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内设4个机构(正科级),下属1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负责起草涉及全市团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及总结等;负责团内信息的上情下达,负责全市团代会、团市委全会、工作会的秘书行政工作;协调团市委各部室工作;团市委机关文印工作、档案管理;《保山团讯》的编辑;接待青少年来信来访;负责机关财务、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规划、管理、指导;对外宣传、网站等新兴媒体维护工作;搜集和上报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现状,采编综合性材料;负责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的研究、起草、修改及把关工作;统筹协调各项考核工作;做好市内外保山籍青年的团结宣传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团组织开展青年统战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农村青年工作文件、计划;负责青年创业就业、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组织部:负责提出全市团的组织工作计划、安排;负责拟定团干部和团员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协助各级党组织抓好团的各项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全市团代会、青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搞好换届选举;负责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各级团委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团内表彰及违纪团干部、团员的处理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考察、选配、管理、职称评定等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新设立团组织的审核、审批工作;对全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安排、考核;负责非公团建工作,分类指导街道区域化团建、农村青年组织团建工作;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计划、措施;负责党建带团建会议的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推进“青年之家”建设工作;负责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加强青年岗位能手、“最美青工”评选,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负责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联系服务和引导;指导青年社会组织发展,培养青年活动带头人;研究、制定本市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全市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招募、培训、调配、使用、考核、评比等工作;开展青年志愿者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在保山举办的大型会议、活动、赛事的青年志愿者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工作的推进工作;指导保山市志愿者协会及其它志愿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等。
3.学少部:负责提出全市少先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团组织的“全团带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的组织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少年团校、警军校的工作;负责少先队辅导员、少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少先队考核、表彰工作;负责少工委日常工作,抓好全市少工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搞好换届选举;负责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开展重点节庆日的主题团队日活动;负责推动党委政府出台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推动学校大队辅导员配备及待遇落实工作,推动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少先队活动课体系建设、群众性少年儿童体育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公益夏令营工作;指导青年学生开展文化宣传、思想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负责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工作,抓好希望小学项目争取、贫困大学新生救助、希望水窖建设工作,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
4.权益部:负责12355服务台管理运作,接待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来信来访,解答青少年咨询,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开展国家保护未成年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建设,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培训;配合做好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考核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5.保山市青少年宫:负责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青少年提供多门类项目的艺术、科技、文化等培训服务,组织青少年兴趣爱好者社团活动、少先队活动、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参加社会实践,发掘青少年特长和潜能;组织开展市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开阔视野,互相促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开放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校外教育文化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独特的育人功能。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紧紧团结凝聚广大青少年。
一是坚持以思想引领凝聚广大青少年。在全市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共青团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参加云岭青年大学习30万余人次,让广大青少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听党话、跟党走,打牢青少年坚定“四个自信”的思想根基。二是不断强化青少年思想建设。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教育,在五四、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演讲比赛、诗画征文、交流座谈等形式,在全市团员、少先队员中扎实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学习寄语精神,展现青春担当”等主题团日队日活动800余场次,10万余名青少年参与,引导青少年不断增进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中华民族的热爱。培育选树青年典型,深入开展“保山青年五四奖章”“两红两优”等表扬激励活动,1个单位被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1名个人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20名个人、12个集体获“保山青年五四奖章”表彰,69名共青团员、20名共青团干部、9个团委、14个团支部(总支)获市级“两红两优”表彰。三是深化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依托市内善洲林场、腾冲滇西抗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龙陵松山抗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实地学习、寻访参观、主题团日队日等主题活动,在网上持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和我的祖国”“网上祭英烈”“传承红色基因”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弘扬民族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保山实践。
2.积极组织引领青年,为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团市委领导班子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切实找准共青团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有效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一是持续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发《保山共青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实施方案》《保山共青团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实施希望工程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关于做好扶助有志青年扎根深度贫困地区创业决胜收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建强一支队伍、提供一批就业岗位、扶持一批创业青年、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资助一批贫困学生、选树一批典型的“六个一”工作有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实施普通话普及行动,广泛发动青年志愿者深入民族地区宣传党的政策,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不断增强脱贫内生动力。组建市青少年宫送教下乡志愿服务队送教下乡7次,联合爱心医院开展健康义诊志愿服务活动诊疗100余人次,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及药品150余份,组织机关和青少年宫干部职工到挂钩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深入推进青少年权益维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合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在市“两会”上提出关注新兴青年发展的政协委员提案2件。开展线上“四点半课堂”63期,参与学习2600余人次。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命名27个单位为保山市2018—2019年度“青少年维权岗”。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工机构在保山市第十一中学、昌宁县大田坝中学实施“为了明天”关爱服务青少年项目,受教育青少年2000余人次。通过保山市“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服务,开展公益“家长课堂”35期,直接参与人数达5400余人次。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教育基地、法治工作人员队伍、普法志愿者等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三是持续推进“希望工程”助学活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的寄语精神,实施希望小学项目17所。开展“爱心圆梦大学”活动,全市共筹集资金153.5万元,资助家庭困难大学新生609人。开展“圆梦微心愿”活动81场次,实现微心愿8561个,物资折合54.95万元。组织开展“同舟共济、青春偕行”关爱帮扶受疫情影响青少年特别行动,向上争取“云南省希望工程关爱受疫情影响青少年专项助学金”19.5万元,资助390名受疫情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青少年学生,划拨疫情防控专项团费、希望工程专项资金23.5万元。四是抓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扎实开展“梦在远方、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活动,组织优秀农村外出务工青年经验分享交流活动41场次,直接参与青年3000余人。用活创业就业帮扶政策,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农村电商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96期,培训农村青年1.42万余人,提供就业岗位2326个。在4个贫困县区成立4个青年创业联盟,吸纳会员719人,积极帮助贫困地区青年创业就业。深入实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青创10万+”、青创贷等工作项目,发放“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1518户2.2亿元,扶持创业1518人,带动就业5300人。五是广泛动员青少年参与社会治理。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招募3000多名青年志愿者,组建200余支青年突击队参与疫情防控。加强志愿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和志愿者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今年共有444名西部计划志愿者、56名“美丽中国”支教志愿者、5名沪滇接力计划志愿者到保服务。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保山市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建立“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维权工作模式,整合全市社工和志愿服务资源,深入学校、社区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困难帮扶、法律援助等服务50余场次。
3.坚持大抓基层,不断巩固和夯实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以大抓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坚定不移对标看齐全面从严治党标准,大力推进从严治团。一是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团支部整顿标准,逐级建立重点整顿团组织信息台账,扎实开展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共整顿不合格团支部490个。深入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建设,加强各级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不断提高基础团务规范化水平,2020年毕业学生团组织关系升学衔接率达到99%,学社衔接率达到91.9%,年度“对标定级”完成率达到100%。二是着力扩大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在巩固学校领域团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强社会领域、非公领域团建工作,进一步扩大共青团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团组织5278个,同比增长18.1%,其中社会领域团组织2137个,同比增长16.8%,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团组织363个,同比增长525.9%,“两新”领域团组织167个,同比增长421.9%。三是深化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严格团员发展,突出政治标准,强化编号管理,建立并落实发展团员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做好违规发展团员年度核查工作,年度下达全市团员发展编号7500个,发展录入完成率99%。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三会两制一课”,抓好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运用仪式教育、实践教育、网络教育等形式,着力增强团员组织意识。四是狠抓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团干部成长观教育,引导团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保持蓬勃朝气,展现清风正气,成为青年榜样。着力强化教育培训,抓好团干部上讲台、组织调训等制度落实,逐步建立分层分类的工作体系。
4.纵深推进共青团系统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结合青少年的所需所盼,立足共青团职能职责,不断创新服务青年新模式,提升服务实效。一是认真落实《保山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建立保山市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保山市第一次青年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督查,推动《保山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深入实施。二是持续深化青联改革。出台《保山市青联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结合青联委员所属单位工作特色,着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公益捐赠、科学普法、义诊义治、疫情防控等工作,共开展各类活动32场次,捐赠物资375万余元,服务基层贫困人口5700余人。三是持续推进少先队改革。认真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建立并逐步落实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在符合建队条件的942所公立、民办中小学全部建立少先队组织,配备少先队大队辅导员942人,配备比例100%,其中党员数量486人,占51.6%,团员456人,占48.4%。
5.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校外教育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比赛。2020年11月28日、29日我单位组织培训班200多名学员参加“云南艺术学院第二十七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本次考级涵盖美术、舞蹈、声乐、钢琴、书法、古筝等十余个项目,参考学员均顺利过级,过级率100%。二是寒暑假各类培训圆满结束。我单位积极发挥校外教育活动阵地的功能作用,面向全市青少年儿童,举办假期培训活动。培训活动开设了美术、书法、舞蹈、声乐、钢琴、古筝、陶艺、围棋、益智班、作业辅导、围棋11个项目,共10多个培训班,对全市1000多名青少年进行了培训。优质的教学和服务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让社会各界对我们青少年宫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三是积极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要求。结合我单位校外教育主阵地功能,我单位于2020年9月开始帮扶瓦渡乡荒田村小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留守儿童开展第二课堂公益教学活动。2020年一共进行了8次送教下乡,课程内容包括:美术、书法、声乐、舞蹈、亲子等,以促进荒田村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升综合素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7.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25.53万元,增幅5.9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团市委新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职务职级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造成2021年人员经费增长。2020年团市委志愿服务及青少年社会事务等经费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2个项目财政批复预算资金23万元,2021年团市委志愿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青少年社会事务等经费财政批复项目预算30万元,比2020年增加7万元。市青少年宫2020年9月调入两人,分别从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小、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小学调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7.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6.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71万元(本级财力376.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8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25.53万元,增幅5.9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团市委新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职务职级晋升一级主任科员1人,四级主任科员1人,造成2021年人员经费增长。2020年团市委志愿服务及青少年社会事务等经费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2个项目财政批复预算资金23万元,2021年团市委志愿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青少年社会事务等经费财政批复项目预算30万元,比2020年增加7万元。市青少年宫2020年9月调入两人,分别从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完小、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小学调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7.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6.35万元,增幅8.23%,主要因市青少年宫2020年新调入2人,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11.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万元,减幅0.73%,主要因团市委2021年财政批复项目预算30万元,比2020年增加7万元,团市委上年结转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8万元,市青少年宫2021年财政批复项目预算比2020年减少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合计138.6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团市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开支。
2.20129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合计3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团市委开展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共青团专项工作、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等项目所需的办公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5.5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缴费。
6.2080799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1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团市委开展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所需的办公费。
7.20799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07万元,基本支出127.07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12.0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10.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91.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基本工资104.63万元,津贴补贴91.23万元,奖金3.5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万元,项目支出102.95万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3.53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7.2万元,工会经费7.58万元,福利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7万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32.73万元,印刷费2.3万元,电费2.82万元,水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13.0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14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离休费11.43万元,医疗费补助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
4.资本性支出7.0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设备购置7.0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志愿者生活补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9.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00人次。主要因践行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志愿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青少年社会事务等经费项目
1.总体目标:更好的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本职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新时代青少年工作,让团干部、团员青年热爱共青团,让团组织更具有活力,让青少年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减少、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让更多的青少年认可共青团工作。
2.产出指标: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少于400名。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5场次。召开市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1次,开展重大节庆祝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宣传、青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活动不少于5次,参与青年3000人次以上。全年完成贷免扶补贷款发放200户,创业担保贷款100户。
3.效益指标: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
4.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
(二)日常教学培训经费
1.总体目标:保障教学过程顺利实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培训教学课程,给学生提供一个舒适、丰富的教学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和家长对单位培训教学的满意程度。单位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知识水平、技能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进而推动单位培训教学更好的发展和扩展。
2.产出指标:2021年6月前完成培训课程科目(7门);培训人次(1000人);2021年12月底完成培训次数(4次);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学生汇报演出(2次)。
3.效益指标:2021年12月31日前组织学生进行艺术水平考级。
4.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测评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团市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9万元,减幅15.52%,占基本支出的10.66%。主要因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减少9.66万元,邮电费减少0.5万元,办公费增加2.2万元,差旅费增加1.00万元,工会费增加0.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