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保山市委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专项依据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和2018年重点工作设立。重点用于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活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讲座等活动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9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预算资金5万元,实际到位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中:办公费0.45万元,印刷费0.61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差旅费1.02万元,会议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委托业务费1.7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完成全市12975名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摸排统计工作,开展各类法治主题宣传,线下用好市县两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各类学教活动150场次,受教育青少年8万余人。建立“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维权工作模式,整合全市社工和志愿服务资源,深入部分学校、社区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困难帮扶、法律援助等服务50余场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教育、帮扶、矫治和管理,切实有效的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减少青少年犯罪机率,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减少青少年犯罪机率,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受到广泛认可。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我单位开展的项目自评情况,2019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项目团市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二)经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
2.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3.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团市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