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
根据《共青团保山市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办字﹝2016﹞85号)规定,设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正处级。
2.基本职能
(1)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市人大、市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6)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7)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8)作为全市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9)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12)完成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年末机构人员情况
2018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包括1名工勤人员),无离退休人员,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团市委涉及两个市级专项项目: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2017年年初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176.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2.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162.2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62.29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76.2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16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2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2.2018年决算收入23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72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差异率33.71%
3.2018年决算支出225.82万元,差异率28.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132.29万元,决算数159.99万元,差异率20.94%;项目支出预算数44.00万元,决算数65.83万元,差异率49.61%。
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制定了团市委财务、公务接待、差旅费等管理办法,为加强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团市委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5)
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上报自评报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主管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二)根据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18年度团市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秀。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团市委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加强团市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一)开拓思路,狠抓预算执行。一是为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项目资金实行从申报到执行结束的全过程管理;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预算执行进度纳入对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中;三是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项目资金结余原因进行逐项分析,加快项目预算执行。
(二)齐抓共管,提高执行质量。采取多种切实有效的方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水平,采取了各种措施推进预算执行。经费下达后,及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晰经费使用内容和范围,督促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三)建立机制,落实资金监管。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的批复,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制定了团市委财务、公务接待、差旅费等管理办法,为加强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领导的检查监督。
(四)重视绩效,逐步规范绩效评价工作。2018年,团市委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所有2018年市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