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专项依据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和2018年重点工作设立。重点用于:开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活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知识讲座等活动、持续深化志愿服务、大力实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帮扶困难群体、开展希望工程工作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2018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预算资金25万元,实际到位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支出2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其中:办公费12.34万元,差旅费6.56万元,会议费5.11万元,接待费0.99万元)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大力争取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项目,63名国家项目志愿者、399名地方项目志愿者到保服务。协调上海闵行区团委与隆阳区瓦渡、丙麻、潞江坝6个深度贫困村成功结对,并捐赠了60万元物资,开展“圆梦微心愿”活动31场次,完成微心愿1952个,物资折合36.1万元。开展“爱心圆梦大学”项目,2018年募集助学金215万元,帮助1000余名贫困大学新生圆大学梦。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阳光助残、创卫志愿服务等活动75场次,参与志愿服务3452人次6286小时,“贷免扶补”发放1109户10956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75户9705万元,带动就业5000余人。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期,培训农村青年4200余人,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组织600余人外出务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长期持续开展志愿服务、青年就业创业行动、帮扶困难群体、希望工程工作。更好的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思想基本职能,做好新时代青少年工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让青少年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得到关爱和保护、让更多的青少年认可共青团工作。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我单位开展的项目自评情况,2018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项目团市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
2.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3.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团市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