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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保山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2-02 15:16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200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持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市人大、市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我是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6.承担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7.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8.作为全市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9.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内设4个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负责起草涉及全市团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及总结等;负责团内信息的上情下达,负责全市团代会、团市委全会、工作会的秘书行政工作;协调团市委各部室工作;团市委机关文印工作、档案管理;《保山团讯》的编辑;接待青少年来信来访;负责机关财务、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规划、管理、指导;对外宣传、网站等新兴媒体维护工作;搜集和上报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现状,采编综合性材料;负责各类文件、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的研究、起草、修改及把关工作;统筹协调各项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做好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领域青年工作;做好市内外保山籍青年的团结宣传工作;负责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对口支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民族统战宗教政策、侨务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各县区团组织开展青年统战工作。完成市委统战部、团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外事任务和其他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农村青年工作文件、计划;负责青年创业就业、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队伍建设及志愿服务工作。完成团省委办公室、青农部、志工部、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部:负责提出全市团的组织工作计划、安排;负责拟定团干部和团员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协助各级党组织抓好团的各项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全市团代会、青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搞好换届选举;负责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各级团委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团内表彰及违纪团干部、团员的处理工作;负责团市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的考察、选配、管理、职称评定等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新设立团组织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对全市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安排、考核;负责非公团建工作,分类指导街道区域化团建、农村青年组织团建工作。提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对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计划、措施;负责党建带团建会议的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加强青年岗位能手、最美青工评选,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完成团省委组织部、城青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学少部:负责提出全市少先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团组织的全团带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的组织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少年团校、警军校的工作;负责少先队辅导员、少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少先队考核、表彰工作;负责少工委日常工作,抓好全市少工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搞好换届选举;负责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搞好重点节庆日的主题团队日活动;负责推动党委政府出台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文件,推动学校大队辅导员配备及待遇落实工作,推动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少先队活动课体系建设、群众性少年儿童体育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公益夏令营工作;指导青年学生开展文化宣传、思想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负责希望公益服务中心工作,抓好希望小学项目争取、贫困大学新生救助、希望水窖建设工作,加强希望工程品牌建设。完成团省委学校部、少年部、省少工委、省青基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权益部:负责12355服务台管理运作,接待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理来信来访,解答青少年咨询,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开展国家保护未成年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指导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建设,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负责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召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会议,考核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及县、市、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好六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农村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未成年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团省委权益部、省预青专项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重点工作概述

1.助力脱贫攻坚和就业创业方面。完成部门行业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贷免扶补”1100户1100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70户9700万元,预计共带动就业4000余人;新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平台12家,提供就业见习岗位100个。开展“圆梦微心愿”活动31场次,完成微心愿1952个,物资折合36.1万余元。开展能力素质提升、青少年行动、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扶贫关爱“四个一”工程。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农村电商培训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期,培训农村青年4200余人,提供就业岗位2000余个,达成就业意向600多人组织500余人外出务工开展“自强、感恩、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6场次,服务基层群众800余人;开展优秀返乡青年经验分享交流会4期,参与青年450余人。与上海闵行区团委开展助力脱贫活动,捐助6个贫困村及瓦渡中心小学现金及物资62万元,2018“爱心圆梦大学”共募集资金215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000余名。

2.共青团改革方面。组织召开团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卸职递补团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经调整,全委会中来自基层一线的占83.8%。进一步提高青联组织中基层和一线代表比例,党政干部比例由48.63%降低至3.85%,一线劳动者比例由3.82%上升至15.38%,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由23.49%提升至35.16%。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保山市代表大会履职工作的意见》,建立代表大会发言制度、委员会向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制度、代表接待走访团员青年制度,推动代表更好履职。下发《共青团保山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共青团保山市常委会工作规则》,建立委员发言、提案机制、常委会工作制度,促进全委会、常委会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将少先队改革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将落实少先队改革纳入教育督导。建立团市委、教育部门每学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的机制,为各县(市、区)及基层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3.从严治团方面。开展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开展团员评议工作,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依据。加强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发展标准、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要求,实行编号入团,组织集中入团示范活动140余场次。发展团员数由2017年1.05万名下降至2018年6944名,同比下降33.87%,初中、高中阶段团青比下降至13.06%、79.2%。开展违规发展团员核查整改工作,对2016年、2017年不按编号发展的2300名团员进行全面整改,对2016年、2017年未满13周岁203名入团人员由现在所在团支部重新讨论入团,取消2018年不满13周岁入团人员52名。

4.“网上共青团”建设方面。努力打造线上线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共青团“门店”,在团属微信、微博、青年之声平台累计发布信息1.5万余条,阅读25万余次。强化保山青年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建成矩阵队伍60人,网络宣传员队伍2800余人,网络文明志愿者10000余人,实现县(市、区)从骨干到宣传员到志愿者立体式全覆盖。结合保山特色创作“青年说”、“我向团的十八大报道”“保山新青年”等文化产品。

5.青年志愿服务方面。大力争取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项目,63名国家项目和399名地方项目志愿者到保服务。完成注册志愿者48000余人,继续深化“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活动,依托保山志愿者协会等10支志愿队伍,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阳光助残、寻访抗战老兵、志愿服务行动等活动75场次,参与志愿服务3452人次6286小时。开展“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制定方案5份,正在实施项目4个持续开展关爱山区儿童冬令营活动,服务山区留守儿童500余人次持续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河小青、保护母亲河、管好“青年林”、环保爱心捐赠、植树护绿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生活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制定“五有一落实”建设标准,共建成服务站73个,开展业务培训1期,参与96人次。服务中心城区创文工作,安排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创文宣传,发放《创文倡议书》、《文明城市基本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2600余份,有效提升了市民对创文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6.直接联系服务青年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把青年需求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更加关注、关心、关爱青少年,倾听青少年呼声,维护青少年权益,促进青年发展。一是打通联系青年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加大青年之家线下阵地建设,共建成青年之家364个,其中3个、县级7个、乡镇77个、村级277个,充分打造共青团直接服务青年的“门店”坚持并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青“1+100”制度,全市“1+100”系统共录入团干部104人,联系青年7104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2场次,实地督导4场次,开展集中活动5场次,走访青年400余名。二是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结合“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观看法制专题片等法律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达20人次。建立市级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动态摸排机制,对不良行为及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涉毒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定期开展数据摸排分析孵化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5个,其中市级2个县级3个,以“团干部+社工+志愿者”的模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禁毒防艾、心理干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服务。召开2018年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40362.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14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98962.65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40362.65元,其中:本年收入1741400.00元,上年结转98962.6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41400.00元(本级财力1741400.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40362.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40362.65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4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支出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1189200.00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开支;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开展共青团专项工作、青少年预防犯罪、 青少年社会事务工、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而产生的项目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800.00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3400.00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本级财力安排基本支出1441400.00元,其中:301工资福利支出1180000.00元(包含30101基本工资328700.00元,30102津贴补贴560700.00元,30103奖金2740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800.00,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600.00,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800.00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00.00元,30114医疗费2000.0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1300.00元(包含30201办公费46500.00元,30211差旅费20000.00元,30226劳务费237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1200.00元,30229福利费3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4600.00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元(包含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元)。

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3000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0元,包含30201办公费150000.00元,30202印刷费15000.00元,30211差旅费65000.00元,30215会议费30000.00元,30216培训费2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团市委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00.00元,同比下降8.3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00.00元,同比下降20%。变动原因分析说明: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减少接待批次和人数,节约开支。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增0元,同比增长0%。

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441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8548.00元,同比增长8.9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增长和机关运行成本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00000.00元,此项经费与上年度持平。其中: 志愿服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方面;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 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共青团专项工作方面 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青少年社会事务工作方面 希望工程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希望工程前期工作方面。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61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3178.00元,同比增1.22%,占基本支出的18.13%,主要是机关运行成本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2019年团市委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团市委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3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300000.00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30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19年 团市委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其他公开信息

    无。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2

  0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3

  04.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4

  05.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6

  07.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7

  08.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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