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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13 14:59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201000

保山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一)领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保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我市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三)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各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突击活动、组织青少年发明创造、技术练兵、技术培训活动等,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四)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我市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市人大、市政协委托,起草、修改青少年工作方面的法规草案,负责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五)参与制定我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团属事业、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和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的建设、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

(七)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青联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我市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八)作为全市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市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先队开展各项活动,加强自身建设;负责对青年学生的管理。

(九)负责全市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其他青少年工作者的培训和团员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经济部门培养、输送青年干部。

(十)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委、市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十一)管理市青少年宫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助力脱贫攻坚和就业创业方面。完成部门行业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发放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1200户11804万元,带动就业200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50户9343万元,带动就业1600人;小微企业贷款受理3户,发放1户200万元;完成“两个十万元”会审70户。新建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平台6家,提供就业见习岗位70个。开展“圆梦微心愿”活动21场次,完成微心愿2063个,物资折合28.2万元。稳步实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开展能力素质提升、青少年行动、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扶贫关爱“四个一”工程。开展“梦在远方 路在脚下——共青团与你同行”优秀外出务工青年经验分享交流活动11场次,直接参与青年356人,间接覆盖青年2万余人。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农村电商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培训38场次,培训青年3800余人。开展“主动对接促就业 精准服务助扶贫”招聘会3期,达成用人意向120人。配合省青联开展“青年企业家保山行”活动,几家企业初步达成投资意向。新建希望小学5处投资213万元,开展各类助学活动14场次,资助在校贫困学子918名,助学金76.26万元。2017年“爱心圆梦大学”共募集资金229.69万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897名。积极选树推报“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保山市2人获第七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1人获第七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

2.共青团改革方面。出台《保山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保山共青团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团市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团的机关干部选拔、管理和使用,创新团的工作和活动,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加大党委和政府对共青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五大方面的改革措施,对14项重点改革措施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落实的时间表和具体责任单位,在青华街道红花社区、打渔社区建设共青团改革试点,以改进团的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密切联系青年、充分发挥青年作用为着力点,推动共青团改革见实效。落实重点改革事项,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市第四次团代会优化调整团代表、委员常委中基层和一线代表比率为92.2%、74%、54.5%。优化团市委机关机构和职能,在团市委组织部加挂“志愿者服务和社会联络部”。建立共青团和教育部门领导干部交叉任职机制,团市委配备2名兼职副书记,打造专、挂、兼相结合的干部队伍,实现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由党委班子成员兼任。稳步实施行业建团、产业建团、园区建团,建成非公团工委和金融团工委,全市4个园区建立团工委3家,成非公经济组织团建65户。统筹推进青联、少先队改革,出台市级中学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方案。继续深化推进隆阳区永昌街道区域化团建工作,成立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配备委员9名,新建13个直属团组织,实现区域内“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阵地共用、工作联动”。

3.从严治团方面。制定《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落实任务分工》确定推进从严治团的具体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组建3个督导组,围绕推进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推进改革攻坚和重点工作等内容进行督导2轮。加强团的领导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的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委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建立县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配备情况通报制度,推动县级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配备。开展专题调研掌握全市团员发展情况,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2017年发展团员1.05万名,初中、高中阶段团青比为13.1%、79.2%,比2016年下降19.6%、9.1%。实行“一学一做”基层联系点制度,书记班子成员挂钩县(市、区),并联系一个乡镇团委和一个中学团委,机关专职团干部联系一个乡镇团委和一个中学团委,既参与教育实践又负责指导督促。

4.“网上共青团”建设方面。对青年之声平台建设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确定各级青年之声平台由副书记担任主管的团队,负责平台推广、维护管理、问题审核等工作。“青年之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截止目前,全市“青年之声”访问总量540万余次,问题数1.6万条,累计回答1.4万条,点赞数3516个,入驻专家359人。探索建立“青年之声 ”与“青年之家”互相融合的服务联盟、婚恋交友联盟、创业就业服务联盟、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联盟、志愿服务联盟、爱心公益服务联盟,努力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共青团“门店”。强化保山青年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建成矩阵队伍60人,网络宣传员队伍2800余人,网络文明志愿者10000余人,实现县(市、区)从骨干到宣传员到志愿者立体式全覆盖。强化“三微一网”建设,共发布信息3.4万余条,累计阅读52万余次,覆盖青年群体20万余人。落实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产品化战略,打造“青就业”“青分享”“维权在线”等项目,将“网上共青团”建设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探索服务青年的新方式、新举措。

5.青年志愿服务方面。大力争取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项目,54名国家项目和350名地方项目志愿者到保服务。注重以服务类别为依据,面向社会招募各类志愿者10000余人,完成注册志愿者47000余人。持续深化“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活动,依托保山志愿者协会等10支志愿队伍,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阳光助残、创卫志愿服务行动等活动132场次,参与志愿服务7430人次9460小时。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学业辅导1263人次,亲情陪护3297人次,感受城市462人次,自护教育2场次。开展“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服务团队13个,累计服务147天,受益人数2258人,其中143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与保山市志愿者协会合作建立乡村爱心图书室14个,持续开展“阅读点亮人生我们一起前行”公益阅读活动,累计捐赠图书2000余册,帮助贫困山区青少年实现阅读梦想。4支大学生暑期“三下乡”团队到保开展服务,涵盖政策法规宣讲、心理将康教育、课外辅导等。

6.直接联系服务青年方面。坚持并完善团干部直接联系青“1+100”制度,落实“大宣传大调研”制度,推动团干部“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全市“1+100”系统共录入团干部93人,联系青年4559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0场次,实地督导5场次,开展集中活动6场次,走访青年1000余名。建成市县两级青年之家6家,努力推动全市乡镇(街道)“青年之家”全覆盖,根据青少年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线上线下青年家长夜校培训、爱心救助公益活动、12355心理辅导、华裔青年“寻根.国学”之旅、四点半课堂等活动63场次,参与青年4288余名.以保山市“四叶草”青少年事务社会服务中心为示范,依托保山学院社工系专业人才队伍,探索建立“社会机构+社区,社工+志愿者”精准服务“三留人员”模式。建成保山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帮助青少年进一步提高道德修养、法律素养和自护自制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320,419.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419.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879,200,增长61%,主要原因为:

1、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2017年3月份调入一位副书记,工资和交通补贴增加了。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比上年上浮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180,419.62元。其中:基本支出1,479,369.62元,占总支出的67.85%;项目支出701,050.00元,占总支出的32.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739,200元,增长51.29%,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2017年3月份调入一位副书记,工资和交通补贴增加了。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比上年上浮1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9,369.62元。与上年对比增652,000元,增长78.8%,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2017年3月份调入一位副书记,工资和交通补贴增加了。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比上年上浮14%。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68%,人均112,970.0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32% ,人均20,173.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1,0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86,850.00元,增长(减)14%,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团委换届会议费26.9万元,导致2017年项目支出决算数相比2016年大幅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机关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年初工作部署、年中工作督促、年终工作总结等团内日常会议支出等。

2.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青少年节日活动、希望工程前期工作、志愿者工作等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开展预防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希望工程、志愿者、学少等工作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和“五四”“六一”“十一”、建队日等重要节庆日开展活动经费支出。

3、团委换届会议费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所有参会代表共计300人和工作人员15人的住宿费、伙食补助、会议室租金、文件资料印刷费、交通费等支出。

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团市委干部职工2016年度综合考核奖金的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0,419.6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739,219.62元,增长51%,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2017年3月份调入一位副书记,工资和交通补贴增加了。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比上年上浮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90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30,025.00元.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69,0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49,34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9,344.6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23.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4,00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000.00元,完成预算的8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00.00元,完成预算的76.6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2017年7月赴台经贸交流考察团赴台经费2.4万元,由于是年中安排,年初无预算。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4,000.00元,增长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4,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00元,减少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元资金,同比新增保山市赴台经贸交流考察团,超上年支出24,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资金,同比减少汽车大修资金4,0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占35.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0.00元,占30.88%;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0元,占33.8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0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台经贸交流考察团赴台经费,由于是年中安排,年初无预算。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 预防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志愿者、希望工程、学少、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团中央、团省委到保调研人员和各县市区团委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602.78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24,713.12元,增长(减)112.4%,主要原因:

1)公车补贴资金,新增119,100元;

2)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资金,新增5,613.12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相关使用情况)。

1)办公费12,466.81元;

2)邮电费,2,052.76元;

3)差旅费,12,259.30元;

4)会议费,2,245元;

5)公务接待费,450元;

6)劳务费,31,468.91元;

7)工会经费,25,560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00元;

9)其他交通费,119,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保山市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36,019.21元,其中,流动资产434,274.74元,固定资产401,744.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432.1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13850.11元,固定资产减少9582,报废报损资产23项,账面原值40321.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836,019.21

434,274.74

401,744.47

224,891.47

176,853.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739.00元,其中:新购一套会议室投影仪设备,价值8,190元;三台联想电脑,价值14,940元;一台HP打印机,价值1,480元;一台高拍仪,价值1,750元;一台饮水机,价值1,499元。新购一批办公家具价值2,830。合计30,739.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较好,2017年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739.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0,739.00元。采购次数12次。

()预算绩效信息

1.结合部门预算申报与绩效目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对比分析,反映出对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绩效目标设立深入研究不够,申报工作不够认真扎实和全面。

2.根据项目开展的自评情况,2017年度团市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秀

3.项目资金情况。

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预算资金5万元,实际到位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差旅费1万元)100%。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4.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等活动40多场次,直接参与青少年5.2万余人;全市“1+100”系统共录入团干部93人,联系青年4559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0场次,实地督导5场次,开展集中活动6场次,走访青年1000余名青少年;全市建成青年之家6家。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长期坚持和不断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青年思想素质得到提高,弘扬社会“正能量”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让团干部、团员青年热爱共青团,让团组织更具有活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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