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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2018-06-19 15:40  

团市委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专项依据《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保发〔2003〕31号)《中共保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保发〔2009〕10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一改革创新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云发〔2013〕18号)《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16号)2018年重点工作设立。重点用于:开展青少年思想引领活动、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成立青年之家等。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10日至30日)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行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预算资金5万元,实际到位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支出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差旅费1万元)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决策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项目安排决策机制,保证部门项目申报、审核、安排全过程公开透明。二是项目管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等活动40多场次,直接参与青少年5.2万余人;全市“1+100”系统共录入团干部93人,联系青年4559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0场次,实地督导5场次,开展集中活动6场次,走访青年1000余名青少年;全市建成青年之家6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长期坚持和不断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青年思想素质得到提高,弘扬社会“正能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让团干部、团员青年热爱共青团,让团组织更具有活力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我单位开展的项目自评情况,2017年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团市委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二)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

2.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3.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加强团市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观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申报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附件3团市委(共青团工作专项经费).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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