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保山市委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4月10日,共青团保山市委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到会指导,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自觉遵守纪律规定、自觉净化朋友圈、自觉算好腐败帐、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守住小节、自觉守公德等6方面要求。
会议总结了2022年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2023年共青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全面落实《关于云南共青团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具体意见》,开展10个专项行动,助推“清廉保山”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净化团内政治生态,不断“强三性”“去四化”,打造清新的“清廉组织”形象,激励全市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保山中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各级共青团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力;要强化政治监督,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夯实干部监督,锤炼忠诚队伍;要严纠“四风”问题,打造清新组织;要营造廉洁环境,弘扬清廉文化。
会议强调,共青团保山市委将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水平,为推进保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团市委书记班子成员、县(市、区)团委书记、团市委机关和市青少年宫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