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组织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11月28日,共青团保山市委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学习,团市委副书记杨胡辉作专题辅导,团市委机关及青少年宫全体职工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杨胡辉从《监察法》的有关章节、学习重点、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学习贯彻总体要求几个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解读。并对学习贯彻《监察法》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机关领导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要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分,做真学真懂真用的模范。要坚持以上率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的积极性、主动性。二要坚持统筹推进综合学。要把学习贯彻《监察法》与《党章》《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相结合,分层次、分步骤推进落实。三要坚持多措并举全员学。要本着“及时高效、持续深入、学用结合”的原则,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联系实际学,积极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针对当前及下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杨胡辉强调: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全体职工干部要有团结意识,同事之间和睦相处,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要增强纪律意识,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讲规矩、守规矩,严格要求自己,给学生树立学习榜样。三要增强担当意识,全体职工干部要在其位谋其职,做好该做的事,不该做的坚决不做。
